第七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高教主赛 道。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赛项目类型
(一)“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二)“互联网+”制造业, 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 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三)“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 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 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 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四)“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 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 竞技等;
(五)“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 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 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应结合以上分类及自身项目实际, 合理选择项目类 型。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 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方式和要求
(一)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 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 3 人, 原则上不多于 15 人(含团队 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 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二)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 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
(三)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 等,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 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 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 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 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 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 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 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 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 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 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三)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 3 年( 2018 年 3 月 1 日 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 并符合以下 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 须为普通高等学校 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 业 5 年以内的学生(即 2016 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 2021 年 4 月 16 日) 后进 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 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 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 允许将拥有科研成 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 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 少于 51% (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四)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 年以上( 2018 年 3 月 1 日 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 3 年( 2018 年 3 月 1 日后 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含 2 轮次),并符 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 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 5 年以内的学生(即 2016 年之后的毕业生, 不含在职教育)。企业 法定代表人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 2021 年 4 月 16 日) 后进行变 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 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 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 允许将拥有科研成 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 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 少于 51% (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五)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 或者 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 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 5 年 ( 2016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 2021 年 4 月 16 日) 后进行变 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 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 51%,且 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 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 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 5 年以内的学生(即 2016 年之后的毕业生, 不含在职教育)。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 2021 年 6 月 1 日 前正式入职)。
四、奖项设置
(一)本赛道设置金奖 100 个、银奖 150 个、铜奖 250 个。
(二)本赛道设置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各 1 个。
(三)本赛道与职教赛道共设置高校优秀组织奖 20 个,根 据在校生参赛率、校赛组织情况及邀请国外项目参赛等因素统筹 确定。
(四)根据本赛道获奖情况, 综合评定 10 所高校获优胜奖。
(五)在本赛道金奖排位赛中排名前 50%项目的指导教师(前 两位)获评“优秀创新创业导师”。
五、其他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归第七届山东省“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