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我校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有关工作,确保精准资助到人,2022年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和退役士兵学生享受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金将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的相关数据进行拨付。请各院(系)尽快组织学生完成资助材料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高度重视
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复学、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影响广,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申请材料报送及时准确。此项工作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杜绝出现少报、漏报现象。
二、申报对象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职阶段学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在校生、退役复学生、往届毕业生。往年入伍或退役复学的高校学生补报时,应结合政策实施起始年确定是否具备申请条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2009年以后(含)服义务兵役的应届毕业生、2011年以后(含)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和退役复学生、2013年以后(含)服义务兵役的往届毕业生符合申请条件。
(二)应征入伍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职学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各高校在接受往年入伍的直招士官高校学生补报时,应结合政策实施起始年确定是否具备申请条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2015年以后(含)直接招收为士官的毕业生符合申请条件。
(三)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含五年制后两年对口升学)考入高等学校的学生,填报方式退役入学。
(四)应注意以下几点:
1、2022年1月24日,《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以下简称“310号文”)。2022年1月24日之前入伍的学生,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标准按《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规定执行,最高补偿代偿8000元;2022年1月24日之后入伍的学生,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贷款应为用于学费的部分)代偿标准按310号文规定执行,最高补偿代偿12000元。
2、自2022年1月24日起,退役复学(包括2022年1月24日之前和之后复学)学生,申请2022年1月24日之前学期的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最高8000元执行;申请2022年1月24日之后学期的学费减免,减免标准统一按310号文规定,最高减免12000元。
三、申报材料内容
(一)申请材料
1.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材料包括:《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原件、《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2.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材料包括: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学生应报送《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原件、退役证书复印件。
3.退役入学自主就业学费减免申请材料: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含五年制后两年对口升学)考入高等学校的学生,应报送《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原件(退役军人事务局盖章)、退役证书复印件。
(二)不符合补偿对象
应征入伍的学生因本人思想原因、身体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违法犯罪等被部队退回的,取消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资格。
注:退役复学和退役入学鉴别方法
(1)入学时间早于入伍时间,退役后继续到我校上学的学生为退役复学学生;
(2)入学时间晚于入伍时间,退役后通过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我校学生为退役入学学生;
(3)五年制学生转段前入伍,退役后来继续上学,视为参加对口升学考试考入我校专科阶段,为退役入学学生。
四、报送材料
1、应征入伍、退役复学(之前没报过可补报)、直招士官、退役入学(之前没报过可补报)学费资助申请材料请于2022年11月10日前交学生工作处审核。
2、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材料请于2022年11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审核。
3、请各学院认真核对已报送材料汇总表,如有漏报请及时通知学生报送材料,往年退役复学、自主就业退役入学学生,如果不申请减免学费会影响毕业证的领取,请务必通知所有退役复学和自主就业退役入学学生及时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0日。
入伍申请学费补偿代偿的学生,逾期报送纳入下一学年度办理。退役复学、退役入学学生,错过报送时效视为学生自愿放弃申请国家教育资助,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报送材料说明
(一)在校生入伍学费代偿、贷款代偿
1、进入“大学生预征网上预征报名系统”(网站www.gfbzb.gov.cn)实名注册,填写并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申请表必须是通过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填报),手写、复印无效;
2、入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应届、往届毕业生入伍(含直招士官)学费代偿、贷款代偿
1、进入“大学生预征网上预征报名系统”(网站www.gfbzb.gov.cn)实名注册,填写并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申请表必须是通过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填报),手写、复印无效;
2、入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退役复学学费减免
1、进入“大学生预征网上预征报名系统”(网站www.gfbzb.gov.cn)实名注册,填写并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复印无效,填写表格时,申请类型(二选一)选择退役复学一项,另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意见不用填写。
2、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入学)学费减免
1、进入“大学生预征网上预征报名系统”(网站www.gfbzb.gov.cn)实名注册,填写并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复印无效,填写表格时,申请类型(二选一)选择退役入学一项,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意见处要签字盖章,“自主就业”四个字不得涂改。
2、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1、《临沂职业学院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退役证复印件
六、注意事项
1、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要提供《贷款合同》复印件及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在填表中对银行名称、还款账户账号及本金利息等无法确定的栏目一定要与经办银行联系后填写,并注明银行经办会计联系电话以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查校对。
2、应交学费需与财务处确认后填写,不含住宿及书本费等。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材料报送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制,认真组织,务必于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前完成报送审核工作。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送审核的材料,不纳入本次统计范围,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4、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0月28日